臨 時 組 成 的 大 馬 之 旅 , 在 五 月 一 日 出 發 , 抵 達 吉 隆 坡 後 吃 一 頓 娘 惹 大 餐 , 入 住 Ritz-Carlton 酒 店 。
從 前 我 們 都 住 東 方 文 華 , 因 為 貪 圖 到 雙 子 星 就 在 隔 壁 , 購 物 方 便 。 這 次 我 們 換 了 這 家 , 問 團 友 孫 先 生 : 「 房 間 還 好 吧 ? 」
「 舒 服 , 」 他 說 : 「 最 好 的 是 走 過 大 堂 幾 次 後 , 職 員 已 記 得 我 姓 什 麼 。 」
「 還 有 。 」 另 一 位 團 友 伍 小 姐 說 : 「 我 去 換 馬 幣 , 櫃 台 的 小 姐 告 訴 我 酒 店 的 匯 率 高 , 不 如 去 街 邊 的 找 換 店 , 親 切 得 要 命 。 」
這 就 是 什 麼 叫 服 務 了 , 由 小 地 方 着 眼 , 總 給 顧 客 一 個 好 印 象 。
其 實 , 在 購 物 方 面 也 不 比 文 華 差 , 走 幾 步 就 到 最 高 級 的 商 場 Starhill Gallery , 名 錶 行 集 中 , 皮 具 店 多 , 這 兩 種 貨 物 在 馬 來 西 亞 是 不 打 稅 的 。
再 走 遠 一 點 , 就 到 其 他 大 商 場 , 其 中 的 Lot10 就 有 我 們 喜 愛 的 British India , 大 家 都 買 了 很 多 衣 服 。 這 家 店 的 東 西 雖 然 比 一 般 的 貴 , 但 勝 在 設 計 不 會 過 時 , 又 肯 用 真 正 的 意 大 利 加 工 絲 綢 , 水 洗 也 不 怕 , 在 天 熱 時 穿 , 實 在 清 涼 。
晚 上 我 們 去 了 茨 廠 街 , 大 吃 「 金 蓮 記 」 的 福 建 炒 麪 和 各 種 菜 餚 十 幾 道 , 飽 飽 回 家 。
從 酒 店 窗 口 望 出 , 有 一 大 笪 地 , 像 從 前 新 加 坡 的 Car Park , 忍 不 住 又 跑 去 宵 夜 。 各 類 地 道 的 小 食 , 還 保 留 了 很 傳 統 的 味 道 , 不 像 新 加 坡 那 樣 , 有 其 形 而 無 其 味 了 。
翌 日 一 早 , 放 棄 酒 店 的 早 餐 , 散 步 到 附 近 的 咖 啡 店 去 , 吃 了 肉 碎 麪 、 南 洋 式 的 雲 吞 麪 和 大 量 血 蚶 的 炒 麪 , 真 是 從 早 吃 到 晚 。
團 友 也 不 在 酒 店 吃 早 餐 了 , 帶 他 們 去 Imbi 路 上 的 「 新 峰 」 肉 骨 茶 , 還 有 十 幾 道 小 菜 , 又 跑 去 對 面 的 大 牌 檔 叫 了 每 桌 一 大 碗 西 刀 魚 丸 , 倪 匡 兄 對 此 物 念 念 不 忘 , 如 果 他 能 同 行 就 好 了 。
飯 後 到 此 行 的 重 頭 戲 , 吃 榴 槤 去 也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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